中共杭锦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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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杭锦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先行16条举措

发布日期:2023-12-09 14:52 来源:中共杭锦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旗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和2023年全旗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暨重大项目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有温度的幸福杭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杭锦“奋力谋发展 打好翻身仗”保驾护航结合全旗实际,特制定16条举措

一、工作举措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推行分管副旗长周调度、旗长月调度、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和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推动更多项目审批事项高效办理,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平安杭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妥善化解涉企矛盾。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成立人民调解协会,在锦和调解中心、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立2处工作站,政法各单位各司其职,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和线下为涉企案件当事人开通绿色窗口,提供优先“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解纷效能和服务品质。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公安局、旗司法局

3.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建立政法机关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常态化开展开门纳谏座谈恳谈会,5月底和11月底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通过企业家、行业协会、个体工商户等座谈交流,实现与企业有效互动。依托“亲清政法—重点企业”“亲清政法—中小微企业”微信工作群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公安局、旗司法局,旗工商联

4.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服务水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优化审核备案流程。向办事企业发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办事指南》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备案流程图,并每周二到政务大厅集中办公,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审批备案指导服务。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项目实施单位

5.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推行“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合成化巡防“一企一警”工作运行机制在企业重点地区和周边要害部位实施+个探头保平安”项目,引导企业将视频接入公安指挥应用平台,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保驾护航。

责任单位:旗公安局

6.开展为企法律服务建立1支为企专门律师服务团队,推出假期公益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摸排劳资争议、消费纠纷、工伤赔偿等矛盾纠纷,从企业聘请2-3名工作人员将其纳入调解协会,合力为企业建立服务清单,打造集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正、劳动仲裁等职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融合互通、共商共建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公安局

7.优化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度参与小微企业发展,随时随地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破解“举证难”“维权难”等发展难题。

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8.打造高效便企诉讼服务平台。线上通过网上立案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络保全平台等平台作用,着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线上平台;线下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提供缓、减诉讼费绿色通道,企业自行申报,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办结,切实维护困难企业诉讼权益

牵头单位:旗法院

9.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拓宽监管投诉举报渠道,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执行“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食品、特种设备、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领等域推行非现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建立包容期管理、“容错”管理等能动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牵头单位:旗法院、旗司法局、旗检察院

责任单位:平安杭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0.开通绿色通道检察院利用线上“帮帮团”平台和线下“离退休检察官服务企业工作室”,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公安局推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企业员工落户迁移、居住证办理等公安公共服务综合窗口绿色通道,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推行企业印章刻制备案特种行业经营许可承诺审批出入境证件办理“即到即办”。司法局对市场主体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

责任单位: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11.开展案件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涉府案件执行清零和打击拒不执行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工作的力度,全面排查梳理违规、违法超标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对涉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加强受理、转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旗法院

责任单位:旗检察院、旗公安局、旗司法局

12.推行柔性执法。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和涉企案件评查,及时反馈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工作质效案件执结率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综合运用好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制度建设和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公安局、旗司法局

13.持续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紧盯食药环、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和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全旗社会治安稳定,助力企业安全平稳运营

牵头单位:旗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法院、旗检察院

14.开展法治宣传。多方位延伸助企惠企暖企普法“触角”,开展“三官两师”(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送法进企业”活动,年开展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疏导活动不少于1次,切实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公安旗司法局、旗卫健委

15.优化信用环境和宜居环境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乱罚款”;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案件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市场主体更加安心、放心。

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平安杭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6.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开展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倒逼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旗委、政府准确研判当前形势和未来走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政法系统实施的重点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着眼长远、稳步推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开创全旗政法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政法委成立由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加强协调对接,逐项跟踪推进。

(三)严抓督查考核。旗委政法委要把打造杭锦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先行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作为年终部门工作实绩、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向上级政法单位反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熟悉掌握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对号入座,逐条细化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努力打造工作亮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